黄念祖:佛教中的“四依法”非常重要
“了义中无上了义”。“了义”是什么呢?简单说来,就是分明显了真实究竟的义理。注解中的“分明显了”,就是常说的了了分明。其中的“了”字,也即是“了因佛性”中的“了”字。
台教说三因佛性:一正因,即“是心是佛”;二缘因,即“是心作佛”;三了因,即“究竟成佛”。 这三因佛性也有个比方。木中有火,喻正因佛性。上古燧人氏发明了钻木取火。钻了木头才能取出火来,所以钻木就是缘因佛性。那么什么叫了因佛性呢?火出来了,木头也烧尽了,一切都了了,就是了因佛性。 以下再引证几段经文。《宝积经》说:“若诸经中,有所宣说,厌背生死,欣乐涅槃,名不了义。若有宣说生死涅槃二无分别,是名了义。
“依智不依识”。我们不能依靠意识。在八识中,眼耳鼻舌身和阿赖耶识都没有问题,出生毛病的在于第六识和第七识。第六识就是要分别,第七识就是执我。如果依第六识、第七识当家作主,那就是认贼作子。所以要依靠智慧。《大智度论》说:“智乃本心照明之德,可与法性契合。学人宜定止妄识,策发真智。”这就是“依智不依识”的道理。
“依义不依语”。“语”是语言,“义”指实义,即是中道第一义谛。这本来不是文字语言所能表达,所以对于经里的文句,应当深入思维其中的实义,而不是死抓住这一句的语言文字。如果这一句被你执死了,你自己也就被这一句执死了。所以禅宗说死于句下,就是说你在这一句下死了。所以不应该依语言,而是依止其中的真实之义。
“依法不依人”。学法、求法、修法,所求所行的都是法。依靠法可以入道。关键是法。凡夫所说,若能契于正法,也应信受奉行。假令有人虽能显现如佛之相好,但所说不契正法,于其所说,也应舍离,万不可依靠。我们寻求善知识,不是看他是什么地位:这位是佛学权威,那位是佛教团体的首长。专去听这些头衔,这就是依人。应该不论这些。我们只是看他的法如何,是不是契理契机。 《圆觉经》告诉我们,凡夫想要得成圣道,首须寻求正知正见的人。经云:“末世众生将发大心,求善知识,欲修行者,当求一切正知见人。”怎么认清善知识呢?应从他的正知正见,而不是从别的条件来选择的。
“依了义不依不了义”。都是佛经,经就有“了义”与“不了义”的分别。明白开示中道实相之义的是了义经。《涅槃经》说:“声闻乘名不了义经,无上大乘乃名了义。”了义经说明究竟真实之理,如烦恼即菩提,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等。但在小乘法里头只是讲苦集灭道、十二因缘,不说人人可成佛,只说证阿罗汉,这就是不了义的。 所以说《法华》时就改变了,佛说阿罗汉,那是化城啊!又例如大乘始教,说修行三大阿僧祇劫才可以成佛,但阐提不能成佛。这是因为当时众生根器不够,只有这样说才容易接受。 但到后来开权显实,就说人人都有佛性,阐提也成佛。这不就是矛盾了吗?那么依哪个呀?到底能不能人人成佛呀?我们应依了义教所说,人人有佛性,阐提也能成佛。这是实说。 当我们发现经典中有矛盾,我们只能依了义的经典。凡是宣说中道实相妙理的经典,即是了义经。我们现在正念的《阿弥陀经》,就是以实相作为体性,统统说的是实相,所以是了义教。(《净土资粮》,黄念祖著,中国书籍出版社)